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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9-11点击数:

办发﹝2018﹞4 号

  关于2018 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18 年学院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 中秋节:2018 年9 月23 日至9 月25 日放假,共3 天。9月22 日(星期六)公休调至9 月25 日。

2. 国庆节:2018 年10 月1 日至10 月7 日放假,共7 天。9月29 日(星期六)、9 月30 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调课安排

1.9 月25 日(星期二)课程调至9 月22 日(星期六)进行。

2.10 月4 日(星期四)、10 月5 日(星期五)课程分别调至9 月29 日(星期六)、9 月30 日(星期日)进行。

三、学生离返校时间

1. 中秋节:9 月22 日下午下课后即可离校,9 月25 日下午返校,晚自习正常进行。

2. 国庆节:9 月30 日下午下课后即可离校,10 月7 日下午返校,晚自习正常进行。

四、相关工作要求

1. 注意事项

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离校前检查水、电开关,关闭门窗。学生工作处、各系部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要求学生按时安全返校。后勤服务中心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联系食堂为留校师生提供便利条件。

2. 值班要求

(1)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保持手机24 小时畅通,及时接听电话和接收上级通知,重要事情及时通知学院领导或相关部门处理。遇到重大、突发事项要及时处置并向学院听班领导报告。

(2) 值班期间不得安排临时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代替,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迟到、不早退。值班人员因急

事确实不能值班,须向听班领导报告后进行调换。值班人员于上午10 时前进行交接班,作好值班物品和记录交接。

(3) 值班人员上午、下午对教学楼、宿舍楼巡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入记录本。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 年9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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