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系系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作者:化学工程系时间:2013-05-15点击数:

一、评选目的

为了提升化学工程系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形象,积极引导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决定在全系学生中评选优秀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心为集体服务,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综合成绩在班级前20%。

3、身体好。经常坚持体育锻炼,无旷操现象,体育成绩在85分以上。

4、此项荣誉的获得和同期学院颁发的类似荣誉不能重复。

三、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学生

1、日常个人综合考核成绩未能进入本班级前四分之一

2、受处分而未被撤销

3、考试作弊

4、一学期内被系通报批评

5、一学期内病假超过一周,事假超过三天

6、有旷课现象。

7、有学校和系认可的重大违纪现象。

四、评选办法及评选比例

1、凡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化学工程系学生均有资格参与系优秀学生的评选。

2、优秀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学生的5%

3、优秀学生有学生申请,各班民主推荐,辅导员审核后报系批准。

五、表彰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有系表彰

2、颁发荣誉证书。

3、作为系择优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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