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生晚自习的正常开展,提高自习质量,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推进良好学风的形成,同时也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为全面提升化学工程系更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做制度保证,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时间
每周周一至周四,18:00-20:00任一时间段。
二、检查人员及安排
每周晚自习检查至少3次,每天的晚自习检查至少一名教师。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参加晚自习检查教师的组成暂时采取自愿的原则,不做强制安排。暂不计报酬,适当时机上报学院后再定。
三、检查方式
1、了解学生晚自习出勤率,掌握未出勤学生的原因,并做好记录;
2、督促学生遵守自习纪律,晚自习期间,不准大声喧哗、嬉闹、吃零食,不准随便出入教室,不准在走廊无故逗留,不准迟到、早退;对自习纪律较差的班级及时做好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
3、了解自习室卫生情况,并督促学生及时打扫,时刻保持自习室清洁的卫生环境;
4、了解学生需求,并及时解答,对于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做好记录,根据情况上报;
5、处理学生突发事件,指导学生会和班干部及时处理,并及时联相关辅导员辅导员。必要时,上报系领导或者学院值班领导。
6、及时填写晚自习检查记录。
7、第二天把检查记录交到系,并简要汇报检查情况。
8、晚自习值班人员在当天下班前到系办公室取晚自习检查记录本。